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二号公告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报送环境保护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宁德核电厂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辖福鼎市秦屿镇牛栏岗的备湾自然村,规划容量为六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四台CPR1000核电机组,二期工程建设两台CPR1000核电机组。本项目为二期工程,投资方为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并委托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前期工作及设计工作。
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五号机组拟定于2011年12月30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FCD),2016年8月30日投入商业运行。六号机组拟定于2012年8月30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FCD),2017年4月30日投入商业运行。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建设期间环境影响
宁德核电厂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征地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土石方工程负挖、道路建设、运输以及其它活动造成陆域和水域生态的影响、水土流失的影响、噪声的影响、水环境的影响、大气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2) 正常运行期间的辐射影响
根据宁德核电厂的相关设计参数,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的两台CPR1000机组及一、二期工程共计六台机组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总量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厂址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满足国标GB6249-86的相应要求,对厂址周围海域海水水质造成的相关放射性核素浓度增量也满足国标GB3097-1997中的相关规定,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有限。
(3) 散热系统和其它非放射性因素的环境影响
厂址附近海域渔业资源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海洋生物适温性研究结果表明,核电厂温排水引起的温升仍保持在当地海洋生物的适温范围内,估计不会对这些海洋生物构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同时,宁德核电厂温排水对文渡湾和晴川湾的海水养殖影响也不会太大。
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的生活污水将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运行后,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对海域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
(4) 事故期间的环境影响
最大可信事故的放射性后果分析表明,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以原征地边界继续作为非居住区边界是合理的,事故时公众所受到的的集体剂量也满足GB6249-86剂量限值的要求。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施工活动给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并随着工程竣工而消失。通过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可以使施工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减低到最小。
(2) 运行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
辐射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
安全设计原理: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在设计中采用了“纵深防御”的概念,通过合理的运行设计、运行规程、监测系统、专设安全设施、放射性后果缓解设施等五个层次有效地保障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使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受到控制;另外,设计中还布置了四道安全实体屏障:先进的燃料芯块、高性能的燃料包壳、隔离放射性和非放射性回路的一回路压力边界以及牢固可靠的安全壳,可以使核燃料裂变产生的放射性物质在进入环境时需要突破多重屏障,从实体隔离上保证放射性的释放量最小。
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为保证核电厂的正常运行,需要对放射性回路内的流体进行去污,从而产生少量需要排放的放射性物质,这些物质大部分进入固体废物后暂存在厂内废物库中,在一定时间后运往国家规划的放射性废物库贮存或处理,不直接进入环境;而少量的液态和气体放射性物质则需要经过相应的废物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并衰变一段时间,监测合格后排入环境,使进入环境的放射性物质可控。
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系统:放射性物质排放过程中受到监测系统的连续监测,一旦发现排放超过规定限值(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后立即自动切断排放管线并进行再处理,可防止放射性物质的超量排放。
环境监测系统:在厂内和周围环境中设置有环境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环境中放射性含量的变化,一旦发现变化,立即分析原因并切实地解决。
应急计划:核电厂根据电厂运行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制定有完善地应急计划,并与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军队等部门实施联动,万一发生事故可保证各区域人员得到合理的安排。
非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
核电厂设置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和非放射性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行规程,合理使用化学试剂。合理布置高压线出线走廊,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减少高压线的电磁辐射影响。有规划地进行厂区布置和绿化,使所占用的土地不丧失防风固沙的能力,并与周围环境相容。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从厂址自然环境特征、电厂最大可信事故和正常运行期间对厂址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其它非放射性物质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来看,宁德核电厂厂址不存在影响厂址安全的颠覆性因素,电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周围环境对电厂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评价结果表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在宁德核电厂厂址建造四台核电机组后,再建造两台CPR1000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网址为:http://www.ndnp.com.cn/n137360/n168187/n3821369/index.html。如需索取其它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查阅期限为2010年10月21日~11月5日.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
联系人: 刘娟 邮编:355209
联系电话:0593-5652143 传真:0593-5652111
电子邮件:liujuan@cgnpc.com.cn
评价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788号
联系人:丁四中 邮编:215004
联系电话:0512-68602801 传真:0512-68263570
电子邮件:dingsizhong@cgnpc.com.cn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的区域,即福建省宁德地区
的福鼎市、霞浦县、柘荣县、福安市、寿宁县、蕉城区(宁德市区)和浙江省温州地区的平阳县、苍南县、泰顺县、文成县和瑞安市。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宁德核电厂五、六号机组的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公众对核电及宁德核电厂五、六号机组的了解程度,公众对宁德核电厂五、六号机组建设的态度,公众对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时间
公众就宁德核电厂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时间2010年10月21日~11月5日。